|
为严厉打击“三假”(假印章、假证件、假发票)活动,进一步规范印章业管理,从源头上遏制此类违法犯罪活动,根据公安部《关于贯彻执行〈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标准〉的通知》和河南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印章治安管理的通知》的要求,近日,市公安局将联合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等部门开展全市印章业专项整治行动,记者为此采访了市公安局相关部门负责人。
1、问:请问刻制哪类印章需经公安机关批准?
答:凡刻制冠以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等单位专用印章、财务专用章、纳税人(单位)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都必须经公安机关审批。
2、问:什么叫新型防伪代码印章?
答:新型防伪代码印章是一种高科技的防伪印章,它具有“三重防伪”标识:1、周边花纹代表指纹,任何一枚公章都不同。2、下边代码如同身份证编码,全国不重号,按照代码可在电话上查询印章真假。3、公章印模输入公安网,在全国已建印章系统的各省、市、县公安机关都能对比真伪。
3、问:怎样办理印章的承刻手续?
答:印章用户要求刻制公章,企业单位持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组织机构持上级部门的批准文件到本地县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凭公安机关发给的《准刻证》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印章制作企业刻制。
4、问:我市合法刻制公章企业是哪家公司?
答:我市的印章制作企业是省公安厅指定的唯一印章制作专业机构,即:周口市兴盾联合印章有限公司(地址在周口市常青街南段,市公安局对面往北100米路西)。严禁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制作公章。
5、问:对私刻或伪造公章行为怎样处理?
答:对私刻或伪造公章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四条相关规定,私刻和伪造公章行为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